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赴那曲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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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情况,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与困难,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我市以法治力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10月13日至18日,自治区人大农业农村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丹增一行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嘉黎、比如、索县、巴青、色尼、班戈、尼玛7个县(区),通过随机抽查、调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格桑多吉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会上,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缪徵阁,色尼区政府副区长次旦同珠分别代表市人民政府和色尼区人民政府作汇报发言,全面总结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的工作进展与成效;市直相关部门聚焦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薄弱环节,深入剖析根源,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在生态环保领域的思想认识、探索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始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青藏高原工作的刚性要求和不可逾越的底线任务,时刻绷紧法治之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生态环保领域相关条例、办法作为守护绿水青山的看家法宝。要聚焦问题解决,针对执法实践中的难点、政策执行中的堵点,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着力探索解决路径,切实推动问题有效化解。要清醒认识到生态环保工作是一场持久战,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固化提升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重大意义,以扎实行动切实保护万水千山,全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子孙后代守护好宝贵的生态财富。


色尼区政府,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市级人大代表及市人大社建农环资委全体在家干部参加此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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