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遵循,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推动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紧扣推进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改进监督形式、方法,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那曲贡献力量。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由社建农环资委负责。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报告。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委负责。
(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重点监督项目票决和满意度测评。有关工作由代工委负责。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那曲市“十四五”规划执行(收官)及“十五五”规划开局情况的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报告。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七)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那曲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八)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专项报告。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九)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那曲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十一)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十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十三)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十四)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十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十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有关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十七)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十八)市人民政府关于那曲市本级202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根据预算调整情况,适时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二、执法检查(4项)
(一)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有关工作由民宗外侨委负责。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有关工作由社建农环资委负责。
(三)检查《那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四)检查《那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三、专题调研(8项)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落实情况。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委负责。
(二)“十四五”规划执行(收官)及“十五五”规划开局情况。有关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三)民族团结进步爱我中华“播种”行动工作。有关工作由民宗外侨委负责。
(四)那曲市那曲冬虫夏草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实施情况。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五)全市民宿产业发展情况。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委负责。
(六)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宣传贯彻情况。有关工作由民宗外侨委负责。
(七)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有关工作由代工委负责。
(八)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有关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专题询问(2项)
(一)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在那曲的具体实践。有关工作由民宗外侨委负责。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五、代表视察(3项)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引领司法审判工作。有关工作由法制(法工)委负责。
(二)市人民体育馆项目建设情况。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委负责。
(三)色尼区团结街道冲新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践成果。有关工作由民宗外侨委负责。
六、跟踪检查(2项)
(一)跟踪检查那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那曲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三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教科文卫委负责。
(二)跟踪检查那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教科文卫委负责。
列入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准备,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要深入践行市委“四下基层、大抓落实”工作要求,积极邀请、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代表、行业领域代表和基层代表作用,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要认真贯彻常委会党组为基层减负“四条措施”,积极探索和落实综合调研、合并调研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基层减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