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阿里机关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和村居“代表小组活动室”,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个一”活动,进一步增进各族干部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推动“五个认同”内化于心、化外于行,助推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中争先进,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
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法规政策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讨论、开设“人大智慧平台”学习专栏等形式,组织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和选民群众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法规政策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增强“五个认同”,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宣传活动。积极挖掘、树立和宣传身边的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和选民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和感人故事,通过举办一次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报告会、通报表彰会,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刊发一批典型事迹和人物故事等形式,进一步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激励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拼搏、万众一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为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开展一次各民族群众联谊活动。组织本辖区各民族代表、干部、群众,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联谊系列活动,用富有影响力的主题、感染力的内容、吸引力的形式,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效果,进一步增进相互之间的友谊,促进各民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环境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畅想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
开展一次民族团结监督事项。紧紧围绕地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和人大地工委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就《宗教事务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阿里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寺庙管理的意见》《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调研,为全面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开展一次“今天请你到我家做客”活动。在“结对认亲、交朋友”的基础上,组织动员人大机关干部职工通过邀请其他民族干部群众到自己家中做客,面对面交流谈心、关爱帮扶、解决困难、融洽感情、增进团结,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切实把民族团结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着力营造团结一致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开展一次“双语”学习活动。组织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及选民群众,通过开设“双语日”、每周一课、“每天一句话”、藏汉干部结对帮学、举办“双语”会话竞赛等形式,加强藏汉双语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实践锻炼学习,提高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双语”表达及直接与群众沟通思想、交流感情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