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扎西次仁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谭勇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益西平措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边多的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次仁尼玛的西藏自治区革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高佳伟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卓嘎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建军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扎西次仁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谭勇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益西平措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边多的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次仁尼玛的西藏自治区革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高佳伟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卓嘎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建军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